本机关于 2025年9月23日受理泸州新铭诺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9月23日起对拟注销泸州新铭诺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泸州新铭诺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住所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南段 2 号;生产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南段 2 号 2 号楼 1-2 层;法定代表人为章淇淋;企业负责人为章淇淋;生产范围 2002 版分类目录:Ⅱ类:6864-2-敷料、护创材料;2017 版分类目录:Ⅱ类:14-13-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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