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panghongtao81389@163.com。
二、传真:(0431)889063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doc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