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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2022年4月4日) ( 2022-04-04)

时间:2022-04-08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新华社:现在各方呼声很高,对于隔离治疗的婴幼儿感染者,希望家长可以陪护,能否回应一下?

    吴乾渝:儿童感染者的救治和医学观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工作,也牵动着大家的心。近日,我们再次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各定点医院和集中收治点重点关注特殊患者,包括儿童、孕产妇、老人等群体,对他们进行分类收治。

    对于大家关心的家长陪护问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防控工作要求等,感染者应当与非感染者隔离。按照分类收治的原则,我们已经明确,如果儿童家长同样是阳性感染者,可以同住在儿童区域陪护照顾,一起接受观察治疗。

    对于儿童感染者,如果家人不符合陪同条件,且患儿小于7岁,将在公卫中心接受治疗;

    其他大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家长符合陪同条件的低龄儿童感染者,将主要在集中收治点隔离治疗,并配置专业的儿科医疗团队,保障患儿得到规范专业的治疗和生活照料。

    界面·财联社:疫情防控需要各方力量,能否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参与了哪些防疫工作?

    疫情期间,不少市民因封控或筛查居家。能否介绍一下,有哪些事项,市民和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理?大数据对疫情防控起到了哪些作用?

    张亚宏: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公安机关持续启动社会面最高等级勤务,5万公安民警全员上岗、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

    一是最大限度把警力派到一线,投入到居民小区、菜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24小时巡逻守护,让群众看到民警始终在岗、安全就在身边。

    二是组织警力驻守核酸筛查现场,做好秩序维护、人流疏导、防疫提示等工作,累计保障数千万人次核酸筛查顺利进行。

    三是在本市的方舱医院部署600余名警力,做好场内场外安全管理、警情处置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在严密社区封控方面:

    一是公安民警会同各方力量组成网格化巡查队伍,加强对居民小区内的巡视巡查,坚决落实“人不流动、足不出户”要求。

    二是综合运用视频巡逻、无人机和警用直升机高空巡查等方式,加强巡查和宣传提示,劝返擅自外出活动人员,劝散人群聚集攀谈等。

    三是依托“科技+人力”,将大数据分析和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发挥公安民警“地区熟、人头熟”优势,加大“扫楼”“巡街”力度,督促一些“易漏检”人员完成核酸检测。

    在交通管理方面:

    全面布控机场、铁路、公路、水路等所有入沪通道,切实筑牢入沪出沪防疫屏障。

    一是在各个入沪高速道口,一线交警在做好防疫安全检查的同时,努力保障各类抗疫、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二是守牢封控区域周界通道,全量管制越江桥隧、市境陆路道口、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等,及时劝返违规越界的通行车辆。

    三是对应急就医、防疫物资、民生保障等车辆,公安民警在严格防疫的条件下优先放行,确保“民生通道”始终畅通。

    与此同时,我们始终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在做好警务工作的同时,也尽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比如为封控小区的慢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患者协调保障药品,为留守独居老人保障生活必需品,为危急病患和孕产妇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等,尤其是对每名群众的报警求助,我们都尽全力帮助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我们将继续用心用情对待群众的每一次紧急求助,努力为群众提供有温度、有感情的服务。

    东方网:请问采样医护人员、保供配送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如何落实好有关的防疫举措?

    疫情期间,不少市民因封控或筛查居家。能否介绍一下,有哪些事项,市民和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理?大数据对疫情防控起到了哪些作用?

    吴乾渝:采样医护人员、保供配送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在城市正常运行和核酸筛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关系到千家万户,这部分人的防疫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第一是要按照防控规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接触的人员、物品、环境,结合可能存在的风险,疾控部门制订了相关人员防控要求,例如采样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配备N95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医用连体防护服、手套、鞋套等;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应选用的防护用品主要有:帽子、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隔离衣、手套、工作鞋/鞋套等。

    二是做好定期核酸筛查。重点岗位的人员在本轮疫情期间实施每2天1次核酸检测,并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核酸筛查频次,同时增加抗原检测。其他人员按要求做好定期核酸检测。

    经济日报:我们看到市公安机关发布了警情通报和相关提示,对个别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案件进展如何?对市民还有哪些提示?

    疫情期间,不少市民因封控或筛查居家。能否介绍一下,有哪些事项,市民和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理?大数据对疫情防控起到了哪些作用?

    张亚宏:本次疫情以来,警方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主动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也存在着个别人员只顾个人利益、个人方便,违反防疫规定的现象,不仅干扰了防疫秩序,也影响了他人的工作生活。

    最近,大家可能也关注到了,我们就几起典型案例陆续发布了通报,依法对相关案件开展调查并作出了处罚。我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个是应检未检,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日前,松江一名男子故意躲避核酸检测,多次挂断工作人员的通知电话,闭门不出。在工作人员上门提醒他下楼做核酸后,他还故意出示微信名片二维码来糊弄检测人员,严重影响了核酸检测的工作秩序,已经被依法行政处罚。

    第二个是擅自离开封控小区还拒绝佩戴口罩的。前几天,大家可能也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浦东一名男子不戴口罩,嘴里叼着烟,在大街上闲逛。这名男子是不听劝阻擅自离开封控小区的,被防疫巡控人员发现后,他不仅仍然拒不佩戴口罩,态度还相当恶劣。浦东警方已经对他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我们也发布了警情通报。这种行为,也是我们要坚决依法查处的。

    此外,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有些居民不遵守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的要求,未经允许偷偷出门遛狗,或是擅自到小区门口取外卖,还有个别居民不配合防疫人员安排,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

    另外,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市民们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发布或转发涉疫信息时,一定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未经核实就自己编、随意发、随手转,不要成为谣言传播的推手,以免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会对正常的防疫秩序造成影响。

    日前,我们也发布了相关通告,明确了各类涉疫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在这里,我们要再次提醒市民群众,对于核酸检测应检未检、违反防疫规定、故意扰乱防疫秩序的,我们将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坚决维护防疫秩序。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涉疫违法犯罪线索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rdhy/20220404/f37a375a11b04e38a07c6e557cdb1e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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