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典型案例 >电动车无法充电 商家:同意免费更换电池

电动车无法充电 商家:同意免费更换电池

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日前,青海省海西州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电动车电池不充电,三包期内不更换”的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免费更换了电动车电池,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15日,消费者夏某到海西州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2020年4月9日在电动车专卖店花2900元购买某品牌电动车一辆。当日发现电动车无法充电,经与商家联系,商家委派他人将电池拆下,发现4块电池鼓包,一块电池外壳断裂,商家表示电池使用已过半年不予更换。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与商家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就电池三包期限,不予更换的理由进行了沟通。商家称拒绝更换电池的原因是电池外壳断裂应是人为坏损。消协人员告知,电池坏损到底是人为造成还是质量问题所致,并非由商家说了算,商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消费者如不认可商家说法可以选择找厂家判定,也可以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同时,消费者也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就涉嫌质量问题请求检查和委托鉴定。商家所派拆电池人员并非厂家售后人员也非专卖店人员,其拆卸行为与结论判定并不能代表厂家,在电动车外观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其拆卸是否得当,是否与电池外壳断裂有所关联,均不得而知。最终,电动车专卖店同意承担三包责任,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5块电动车电池。

   

  海西州消费者协会对记者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本起消费纠纷中,电池坏损在三包有效期内,一般情况下仅凭电池鼓包不能直接判定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商家在不能证明是消费者人为损坏的情形下,应当承担三包责任。

------分隔线----------------------------
  • 上一篇: 房价口头承诺不兑现 消协助力退还预约金
  • 下一篇: 预订好的酒店却无房 商家退还部分房款
推荐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

热点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静脉曲...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新区)...
  • 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考试开考!
  •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离退休干部...
  • 西安市举办2025年国家基本公...
  • 张军会见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