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今日关注 >国家卫健委:建议中小学、幼儿园配置空气净化器

国家卫健委:建议中小学、幼儿园配置空气净化器

时间:2020-03-04 来源: 作者:

  进入冬季后,各地的雾霾天又开始卷土重来。在雾霾天该如何有效防护,您清楚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最新公布了《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其中提出老幼孕等敏感人群、慢性病患者以及长期户外作业人员为霾污染防护的三类重点人群,并建议中小学、幼儿园配置空气净化器。

  霾是大量粒径为几微米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0km、空气普遍浑浊的天气现象。指南提出,霾污染对健康的直接影响以刺激症状和急性效应为主,主要表现:眼和咽喉部刺激、咳嗽、呼吸困难、鼻塞流鼻涕、皮疹等,上呼吸道感染、哮喘、结膜炎、支气管炎等疾病的症状增强,部分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就诊率、入院率增高等。同时,霾的出现还会减弱紫外线的辐射,影响人体维生素D合成,导致小儿佝偻病高发,并使空气中传染性病菌的活性增强。霾还会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使人产生压抑、悲观等不良情绪等。

  指南称,霾污染防护的重点人群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儿童、老人、孕妇等敏感人群;第二类为心肺疾病患者,如患有冠心病、心力衰竭、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第三类为长期在户外作业的人员,如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

  国家卫健委强调,公众个体作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切实加强自我健康防护,学习防霾知识,掌握防霾技能,正确使用防霾工具,减少自身暴露,维护自身健康。尤其是霾污染重点人群,更要掌握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技能。比如,轻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减少外出及户外运动,多在室内运动或调整锻炼时间,尽量避免霾污染高峰时段外出锻炼;中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避免外出及户外运动;重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留在室内;重点人群必须外出时,应当佩戴配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佩戴口罩前应当向专业医师咨询确认;户外作业人员要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回到家中要及时更换衣物、清洗面部、鼻腔及裸露的皮肤。

  指南还提出,室内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空气污染程度适时通风换气,并补充过滤去除细颗粒物的新风。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公室、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建议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重度霾天气时,幼儿园、学校应当暂停室外集体活动并尽量避免室内运动。

  国家卫健委建议,公众个体作为霾污染排放的相关人,要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室外大气质量改善行动,特别是霾污染严重时,自身要减少空气霾污染的源头排放,尽量少烧煤、少开车、不烧烤等行为,坚持有益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分隔线----------------------------
  • 上一篇: 山西艾滋病定点医院推一站式服务
  • 下一篇: 黑龙江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
推荐内容
  • 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

  • 加强支付管理,促进协同发...

      为持续深化全局青年干部对医保核心业务...

  • 沈阳首家老幼共享服务综合...

      12月3日,沈阳市首家老幼共享服务综...

  • 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挑大梁、...

      12月8日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召开,审...

  • 融安县:卫生“三下乡”惠...

      近日,2025年融安县文化科技卫生“...

  • 浅析医保领域执法中关于参...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

热点内容
  • 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行政检察专...
  • 加强支付管理,促进协同发展——...
  • 国家医保局连续组织两场医保领域...
  • 2025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圆满落...
  • 大同市局召开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
  •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2025年...
  • "急支豹一爆"第十二周获奖榜出...
  • 省药监局局长李庭芳在大宁县调...
  • 李利在药典委调研药品标准工作
  • 西安市开展2025年世界艾滋病...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