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今日关注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优化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及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程序,依法严格开展资质认可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法》和《通知》规定要求,《办事指南》对申请受理、技术评审及行政审查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优化。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含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和资质延续)全面实施“一网通办”,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login.hnzwfw.gov.cn)网上申请、线上办理、线上查询和资质证书线上下载等方式办理。

  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技术评审单位)具体承担技术评审工作。技术评审单位要明确负责人,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保障评审业务经费,加强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和审查程序,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技术审查,确保技术评审工作质量。

  二、有序推进,全面做好资质认可衔接过渡

  按照“有序衔接、省时快捷”的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将分批次分时段受理乙级机构资质延续(含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申请。

  (一)按照《办法》的有关精神,我省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延至2021年4月30日。

  (二)2021年4月1日至30日,受理2021年5月31日之前资质到期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续(含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申请。

  (三)2021年6月1日,开始受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申请;2021年6月1日以后资质到期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办法》规定时间提交资质延续(含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申请。

  (四)按期提交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认可机关作出决定前,其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经告知后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未被受理的,其原有资质证书到期失效。

  (五)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乙级资质,在资质延续时整合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中,业务范围转并为采矿业,今后不再单独设(煤矿)乙级资质。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在资质延续时按照《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新旧业务范围转并表》的要求进行转并。

  三、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水平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必须依法履职、准确履职、有效履职。

  (一)加强指导和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既是卫生健康部门的管理对象,也是服务对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便民利企服务,运用多种形式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宣传解读《办法》《通知》《办事指南》,讲清说透新要求、新举措和新的政策精神,帮助机构释疑解惑,倾听机构的“心声”,指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规定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要进行延伸检查。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做好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监管精准性。二是实行分类监管。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失信行为,要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三)提升监督管理能力。要以《办法》和《通知》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全力推动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办事指南

  2021年4月12日

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办事指南.docx

------分隔线----------------------------
  • 上一篇: 河南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 下一篇: 河南交付76辆负压救护车
推荐内容
  • 国家药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

      近日,国家药监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

  • 泽州县局加强医药储备管理...

      为加强医药储备单位监管,保障医药储备...

  • 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第六期...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统一部署,1...

  • 喜报!上海市10个项目荣...

        喜报  &e...

  • 2025全国智慧医保大赛...

        2025全国...

  • 治好打呼噜,血压竟然达标...

      文/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刘...

热点内容
  • 国家药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 泽州县局加强医药储备管理确保应...
  • 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第六期“人民...
  • 省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制剂与产业...
  • 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行政检察专...
  • 加强支付管理,促进协同发展——...
  • 国家医保局连续组织两场医保领域...
  • 2025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圆满落...
  • 大同市局召开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
  •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2025年...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