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校验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作用,我处组织专家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校验标准,结合上次征求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你们的意见,请认真研究讨论并于2020年2月5日前填写《自治区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标准意见反馈表》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钟力
联系电话:0771-2856012
电子邮箱:wstyz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政医管处
2020年1月22日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