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规范设置、医务人员的培训及防护、防护物资储备、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住院患者“探视制度”落实情况,社区、药店、超市、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共检查各级单位68家(医疗机构40家,集中隔离点家4家,超市及农贸市场6家,药店9家,社区5家,企业4家)。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619家次,下达《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1份,《卫生监督意见书》304份,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家、罚款7家,罚款1.2万元,停业整顿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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