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今日关注 >取消漫游套餐费岂能不告不理

取消漫游套餐费岂能不告不理

时间:2021-04-19 来源: 作者:

对于很多00后的手机用户来说,“长途漫游费”是个极为陌生的名词,因为早在2017年这项收费就已经被取消了。然而,记者近期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亲人的手机一直被收取名为“亲情省”的漫游套餐费。对于已经被取消的业务为何一直收费,中国移动客服给出的解释却是“用户不取消会一直默认收费”。

 

前些年,由于“长途漫游”资费贵,一些运营商推出了“亲情省”“国内漫游计划”等套餐活动。每月交几元钱,用户就能享受给外地用户打电话和在外地接打电话的“优惠资费”。这本是一件好事,但2017年9月起三大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长途漫游费,部分用户的漫游套餐却一直被收费至今,不禁让人惊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漫游费都成老皇历了,要这漫游套餐还有何意义?

 

对于为何已经被取消的业务还会产生套餐资费,北京移动客服表示,这是系统问题,只要不是用户主动取消业务,即使业务已经 “不存在”,费用还是会照扣。这明显只是一种托辞。当年取消国内长途费和漫游费,各大运营商曾言之凿凿,“用户无需申请,系统自动生效”,事实上也的确做到了。咋到了取消漫游套餐费时,系统就又不管用了?恐怕,系统问题只是借口,关键还是利益作祟。

 

被默默收取漫游套餐费的绝非个别消费者,不主动取消就一直收费的“停办业务”也不只是漫游套餐费一项。由于所涉金额通常不大,加之话费账单缺乏明细,不少消费者都蒙在鼓里,对于莫须有的费用浑然不觉。运营商就是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闷声发不义之财。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即必须有原告人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才得受理;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在运营商的诚信辞典里,不应有“不告不理”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户入网服务协议》中,白纸黑字写着“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漫游费取消后,运营商就应及时调整业务,主动取消漫游套餐。“揣着明白装糊涂”,继续收取漫游套餐费,却并未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这不仅有违诚信,更涉嫌违法。

 

运营商敢这样做,底气源于“收益高、代价小”。由于收费比较隐蔽,许多消费者难以发现。等到发现了,不少人又不愿花时间和精力维权,干吃哑巴亏。遇上较真的消费者,运营商大不了给点象征性的赔偿了事。对此,必须提高违法成本,打破运营商的“小九九”,倒逼其恪守诚信精神,尊重消费者权益。

------分隔线----------------------------
  • 上一篇: 零蔗糖≠无糖 元气森林偷换概念引消费者不满
  • 下一篇: 四川: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推荐内容
  • 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

      12月17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 国家药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

      近日,国家药监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

  • 泽州县局加强医药储备管理...

      为加强医药储备单位监管,保障医药储备...

  • 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第六期...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统一部署,1...

  • 喜报!上海市10个项目荣...

        喜报  &e...

热点内容
  • 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
  •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
  • 国家药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 泽州县局加强医药储备管理确保应...
  • 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第六期“人民...
  • 省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制剂与产业...
  • 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行政检察专...
  • 加强支付管理,促进协同发展——...
  • 国家医保局连续组织两场医保领域...
  • 2025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圆满落...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