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典型案例 >内嵌式床变平板床 商家失误谁来买单

内嵌式床变平板床 商家失误谁来买单

时间:2021-05-21 来源: 作者:

  4月初,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保委龙溪分会接到消费者韩女士投诉,反映在龙溪街道七里亭某家具商行订购了一款婚床,订货时讲明是内嵌式床,但实物床的款式和订购的款式不同,要求退货退款,被商家拒绝。婚期将近,和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韩女士无奈之下拨打了投诉热线电话,请消保委帮忙调处。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龙溪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对韩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据了解,韩女士订购实物床和提供的展品图片存在明显不同,展品床床垫是半包式的,而实物床床垫是没有包边。据韩女士讲,因房间面积因素,特意和家具行老板到厂家进行了现场定制,当时在现场讲明是展品样式的床,只是床的宽度放小。现在因和当初订购的样式不同,提出退货退款、退100元安装费,并补偿误时误工损失的诉求。

   

  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家具行负责人张女士,经核实,张女士的讲述和消费者韩女士的讲述基本一致,但店家张女士强调,当初用了一天的时间带韩女士到厂家进行现场定制,因床是定制的,退货后自己无法再销售,前期的劳动也是成本,因此拒绝退货退款。

   

  龙溪分会工作人员认为商家的失误不能让消费者买单。4月15日,工作人员单独约谈了该家具店老板张女士,张女士也认可实物床和展品不同,解释是厂家疏忽,未考虑到床架和床垫的配套。但退货退款自己的损失太大,如修理、更换、重作的话损失会更大。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等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法规,告知如拒不退货退款,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商家的失误不能让消费者买单。

   

  通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店家张女士同意了退货退款,但不承担其他补偿,张女士希望工作人员做做韩女士的工作。4月22日,工作人员与韩女士进行了沟通,韩女士同意只要商家退货退款,自己也不再要求其他诉求。同日,商家张女士通过微信转账退还了韩女士的5000元货款,韩女士也确认了收款,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中,消费者向家具商行订购的床,在消费者全额支付价款的情况下,家具商行理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床。而消费者在收到货后却发现床与其所要求的并不相符,经营者涉嫌违反《消法》第十六条和第五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相关规定,构成违约违法行为。鉴于当事双方都想协商解决,按照《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达成和解。

   

  在此,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实木定制家具产品时要向商家明确产品使用木材名称、样式、数量价格、规格尺寸等信息,向商家讲明自己的特殊要求并在销售合同或清单上予以详细注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购物发票、销售清单、聊天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商家,消费者如定制产品,一般都有其特殊要求,一定要了解清楚并明确写入销售合同。

------分隔线----------------------------
  • 上一篇: 傻眼!360多万竟买到这种房子,买家能否退房索赔?法院判了:退房、赔款
  • 下一篇: 培训机构套路:付费前啥都行,付费后啥都难
推荐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

      8月27日,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北京...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

      8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

      为科学编制我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

      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期集...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8月24日,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热点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行董事...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开发...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启动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
  • 省药监局成功举办医疗器械注册大...
  • 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市药监局举办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
  • 省药品审评中心开展“一对一”指...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