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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放电瓶车服务及设施消费调查报告

时间:2021-05-25 来源: 作者: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小区停放电瓶车服务及设施消费调查报告

   

   因为环保、便捷、实用,电瓶车成了我们生活中性价比较高的代步工具。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然而,由于服务管理、配套设施等方面无法适应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因电瓶车停放不规范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给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5月18日至2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针对小区停放电瓶车服务及设施情况,开展了专项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网络问卷形式开展。

   (二)调查渠道: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微信平台,即“四川消委”微信公众号。

   (三)有效样本量:本次网络调查问卷回收632份,经审核合格样本为632份,最终分析采用样本量为632份。

   二、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内容涉及电瓶车停放服务现状、服务期盼、消费维权等方面。

   (一)服务现状

   针对“居住的小区有没有专门停放电瓶车的停车场,停车场所是否收费”问题,60%受访者表示“有,收费”,18%受访者表示“有,不收费”,22%受访者表示“无”。

  1.png

   针对小区电瓶车停放收费标准,此次问卷特别调查了临停和包月两种方式。结果显示,对于“临停”的,14%的受访者选择“0.5元/次”,12%的受访者选择“1元/次”,8%的受访者选择“2元/次”,6%的受访者选择“超过2元/次”。对于“包月”的,20%的受访者选择“10元”,15%的受访者选择“20元”,而选择“20元以上”者最多,占比25%。

   消除电瓶车入梯入户安全隐患,小区充电设施是关键。针对所在小区是否有电瓶车充电设施问题,68%的受访者表示“有”,32%的受访者表示“无”。

   针对小区电瓶车充电收费标准问题,此次问卷特别调查了按充电量收费和包月收费两种方式。结果显示,对于按充电量收费的,19%的受访者选择“0.5元/度计费”,16%的受访者选择“0.5-1元/度计费”,15%受访者选择“超过1元/度计费”。对于包月收费的,20%的受访者选择“20元”,18%受访者选择“20元-40元”,还有12%的受访者选择“包月超过40元”。

   (二)服务期盼

   针对小区电瓶车停车场所安全性问题,40%的受访者认为“地面”安全,32%的受访者认为“地下”安全,17%的受访者比较“佛系”,认为都安全。值得注意的是,11%的受访者认为地面和地下“都不安全”。

  2.png

   33%的受访者认为小区电瓶车停车场充电设施与停放车辆比例应为“1比1”,35%的受访者认为比例应为“1比2”,18%的受访者认为比例应为“1比3”,14%的受访者认为比例应为“1比4”。

   为规范电瓶车停放问题,有的小区物业公司占用小区部分绿地规划成停车区域。对此,表示“不同意”的受访者最多,占比超过半数,达到55%;37%的受访者表示“同意”;还有8%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

  3.png

   针对使用小区维修基金加装电瓶车充电桩的问题,48%的受访者表示“不同意”,42%的受访者表示“同意”,还有10%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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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消费维权

   对于“小区电瓶车停车场管理方对所停放车辆丢失是否应当全额赔偿”的问题,高达88%的受访者认为“应当”,认为“不应当”的受访者仅占12%。

   三、相关建议

   此次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小区电瓶车停放管理、硬件设施、收费标准等问题较为关注。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出台明文规定,明确责任和权利

   成都某小区电瓶车在电梯爆燃事故发生后,不少小区张贴了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的通告,引发广大消费者热议。建议相关部门充分研判,尽快出台或完善相关规定,明确小区电瓶车停放以及充电等问题,同时细化物业公司及业主的权利和责任。

   (二)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消除小区电瓶车安全隐患需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此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指导,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尽快解决电瓶车停放区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问题,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同时加强诚信管理,为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通过行业自律、失信曝光等措施,倒逼物业服务机构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增强安全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四川省消委建议广大消费者,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重视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在合理区域停放电瓶车。涉及电瓶车停放收费等问题,应主动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协议、发票以及相关证据等。如遭遇侵权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当地消委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也呼吁更多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人士参与到维权工作中来,积极建言献策,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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