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保健时评 >故意毁损人民币 不是任性是违法

故意毁损人民币 不是任性是违法

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近日发生在江苏南京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社会关注,事情的起因是一对情侣闹矛盾,男方故意毁损了37张百元现金,结果被公安机关罚款400元,理由是撕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这让不少人在感叹的同时也惊呼“人民币真不能任性处置”。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式成立,同一天,发行了新中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人民币从设计、印制再到发行,无不凝结了劳动人民的智慧与结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时至今日,尽管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各种非现金支付方式不断涌现,为日常生活提供便利,但绝不意味着国家放松了对人民币的管理和维护。中国人民银行更是在去年底发布公告,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文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人民币管理条例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故意毁损人民币事件时有曝光。如安徽两男子用烧百元大钞的方式来“斗富”;浙江一男子当着民警的面,怒撕人民币;更有商贩明目张胆地贩卖以5角硬币打造的戒指或项链等。这些行为看似是“我的钱,我做主”,但实际上均已触犯了我国法律,皆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显示出国家切实维护人民币形象和尊严的坚定决心。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毁损人民币行为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在纸币上乱写乱画,比如在人民币上留下自己的交友信息、“秀墨宝”等,这些都被认定为毁损人民币的行为。

  那么,如果是无意中毁损了人民币是否也属于违法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只惩处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此外,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进一步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也就是说,如果不小心毁损了人民币,会有相应金融机构为您兑换完好的人民币。

  之所以出现毁损人民币的现象,主要还是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现代社会,公民行使个人权利时不可侵犯公共利益,并且要遵循社会规范。(王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分隔线----------------------------
  • 上一篇: 私下找人拔罐被烫伤 伤者有责任吗
  • 下一篇: 交货验收单更改合同约定价款不构成合同变更
推荐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

热点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静脉曲...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新区)...
  • 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考试开考!
  •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离退休干部...
  • 西安市举办2025年国家基本公...
  • 张军会见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