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安庆市通过“四步法”,扎实开展流通使用环节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制度审查筑基础。全面核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含承担疫苗接种的医疗机构)负责疫苗管理的人员管理,储存质量管理、不合格疫苗处理、召回及储存运输应急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疫苗流通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疫苗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疫苗核查保质量。重点检查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具体查看运输环境、存放环境、温度控制等,确保疫苗分发、接收、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对疫苗的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将逐一核对,严防过期疫苗或不合格疫苗的使用。同时,加强疫苗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严防严控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是联合监督促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对疫苗质量安全和疫苗接种活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疫苗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探索“疫苗药品追溯系统”“安徽省疫苗全程追溯平台”和“安徽省冷链温度监控系统平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四是宣传培训提认识。分层级分批开展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全过程宣贯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面向儿童、妇女等特殊群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疫苗安全知识以及疫苗接种常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疫苗质量安全科学认知和信任度。
疫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庆市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加强对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群众疫苗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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