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质量监督 >如何保存名贵的中药材

如何保存名贵的中药材

时间:2024-07-12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如何保存名贵的中药材

  

  中药材需要细心保存,如果中药出现受潮、虫蛀、变色、发霉,会直接导致药材变废材,尤其是名贵药材更需妥善保存。

  (1)人参 人参受潮后可用石灰干燥法或木炭干燥法处理。

  石灰干燥法:将人参包好后置石灰箱、石灰缸中或石灰吸潮袋上面,所放石灰约占石灰缸容量高度的1/6~1/5。

  木炭干燥法:先将木炭烘干或暴晒,然后用牛皮纸包好,夹在受潮的药材中。木炭一般每一个月暴晒或烘干一次,之后可继续使用。

  (2)冬虫夏草 易受到虫蛀,或出现发霉或变色,应该用纸袋或塑料袋包装,再装入木箱内,密封,置阴凉干燥处。在装箱时放入一些牡丹皮碎片,防止虫蛀。

  (3)燕窝 干燥后的燕窝可放入冰箱,优质干身的燕窝应放在阴凉及不被阳光直射的地方,需贮存于干燥处,防止压碎。保存燕窝最好不超过1年。

  (4)阿胶、鹿角胶、龟板胶等 受热、受潮后容易软化。将其用油纸包好,埋入谷糠内可防止软化或碎裂。也可装入双层塑料袋内封口,置阴凉干燥处保存。夏季最好存放于密封的生石灰缸中。

  (5)鹿茸 将鹿茸置干燥处密封保存,严防潮湿和虫蛀,与花椒同贮,可以在3~5年内保存鹿茸的药效。

  (6)西洋参 少量的西洋参,可放在宽口玻璃瓶内,盖严,置冰箱冷藏室随用随取;量多、需存放较长时间的,可装于保鲜盒内,置冰箱冷冻室内存放。

  (7)田七 易生虫发霉,贮藏过程中要勤检查,发现受潮应尽快在太阳下晾晒,及时将虫蛀部分剔除干净,装入布袋置木盒内,或装入纸袋、纸盒内,置石灰缸中密封,阴凉处贮存。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gzfw/kpzs/ypaqzs/twzs2/202407/t20240708_89316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 上一篇: 全省医药服务管理工作会和业务能力培训班在遂宁举办
  • 下一篇: 如何管理家庭药箱
推荐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

热点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静脉曲...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新区)...
  • 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考试开考!
  •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离退休干部...
  • 西安市举办2025年国家基本公...
  • 张军会见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