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大家说法 >央行推出存款保险标识

央行推出存款保险标识

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11月7日起,存款保险标识在山西省临汾市、河北省内丘县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为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将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根据工作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统一启用前,自2020年11月7日起,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云南省元谋县、陕西省渭南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存款保险标识到底长啥样?记者了解到,该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保险形象图案的主色调为绿色,图案主体为白色汉字造型“众”,寓意保护公众存款人,同时也组成大树图案,大树的三顶树冠象征存款保险的三大功能:保护存款人、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图案的圆形轮廓寓意安全、保护、值得信赖。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存款保险标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进行单独使用或者对构成要素进行其他组合后使用。

  

   

  为规范存款保险标识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还制定了《存款保险标识使用办法》,就存款保险标识的规格、材质、使用范围、禁止情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要求,存款保险标识不得用于与存款业务无关的场所、设施、办公用品或者用于存款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的广告宣传,也不得用于与其他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除外)的联合广告。未经授权不得用于境外分支机构,也不得将使用存款保险标识的权利向其他单位、个人转授权,更不得对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等内容进行误导性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正确、恰当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对存款保险标识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巡查和抽查。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者有不当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授权非法使用存款保险标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隔线----------------------------
  • 上一篇: 关于鸡蛋的这些“心结”其实可以放下了
  • 下一篇: 美甲不能“毁甲”买指甲油请看准成分
推荐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

      8月27日,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北京...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

      8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

      为科学编制我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

      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期集...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8月24日,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热点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行董事...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开发...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启动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
  • 省药监局成功举办医疗器械注册大...
  • 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市药监局举办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
  • 省药品审评中心开展“一对一”指...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