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关于申请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请示》(院发〔2024〕196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及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初审意见,结合专家审核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在北京市昌平区新城东区三期2块医疗用地(具体地块标号为:CP00-1101-0038,CP00-1101-0039)增加执业地址,该地址增设床位600张。你院在办理完成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手续后,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的院区应同步核减床位400张。
二、你院应做好该执业地址科室和人员配置,同时按照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该执业地址设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你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手续,该执业地址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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