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赵* |
处罚机关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案件名称 | 赵*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鲁卫医罚[2022]004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居民身份证号 | 230302********402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警告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26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2.1.26-2023.1.25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