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保健安全 >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重拳出击,严打违法网红食品

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重拳出击,严打违法网红食品

时间:2020-03-04 来源: 作者:

  近年来,网红食品安全问题愈发严重,部分网红食品存在价格虚高、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等情况,加强监管迫在眉睫。

  直播、网红代言、短视频带货……互联网销售形式不断出新,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借由口口相传、人人转发获得迅速传播,突然蹿红。

  与此同时,网红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出现。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心思,价格虚高,却不重视商品质量;部分网红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也时有发生。

  食药安全无小事。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部署安排,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处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表示,专项行动将加大对血液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并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保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及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切实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并加强立案监督,防止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此外,对于审查起诉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李万祥)

------分隔线----------------------------
  • 上一篇: 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 下一篇: 江西:食安举报最高奖50万元
推荐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

热点内容
  • 何维会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 习近平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
  • 市场地位声明:振德医疗,静脉曲...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雄安新区)...
  • 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考试开考!
  •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离退休干部...
  • 西安市举办2025年国家基本公...
  • 张军会见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