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保健政务网!
  • 首页
  • 保健资讯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 最新活动
  • 大众保健
  • 特殊人群
  • 旅游保健
  • 今日关注
  • 群众监督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
  • 大家说法
  • 维权援助
  • 保健法制
  • 保健法治
  • 保健活动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热点访谈
  • 深度报道
  • 保健安全
  • 质量监督
  • 保健调查
网站首页> 典型案例 >购买的商品有瑕疵不能退换 商家抵扣券竟成抵赖券

购买的商品有瑕疵不能退换 商家抵扣券竟成抵赖券

时间:2021-05-21 来源: 作者:

  如今,电商优惠活动众多,各种电子优惠券、抵扣券成为众多电商促销的一个重要手段。近日,消费者薛女士在某品牌官网购买了一个杯子,发现有瑕疵后,被告知使用抵扣券购物不支持退换货,抵扣券竟成为商家逃避三包的“抵赖”券。

   

  据了解,日前,薛女士获得某品牌的一张500元无门槛消费抵扣券,使用抵扣券购物后发现其中一个杯子有瑕疵,联系经营者要求换货。双方沟通后,客服人员承认商品存在瑕疵,但平台没有换货服务,且使用抵扣券购物的商品是没有退货等售后服务的。考虑到商品瑕疵的问题,客服建议薛女士以实际支付价格退货后再以原价重新购买杯子。薛女士无法接受,认为经营者的售后规定是霸王条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经营者提供换货服务,或退货后以实际支付价格重新购买。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商家负责人贝先生表示官网平台的确不支持换货,抵扣券使用规则也注明了“使用抵扣券购买的商品不适用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故无法满足消费者诉求。

   

  经多次协调,贝先生表示薛女士不用退回商品,平台以实际支付价格为薛女士办理退款。薛女士仍无法认同经营者的解释及做法,但也不想再纠缠于此事,最终接受处理结果。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经营者的做法相当不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商家制定的抵扣券使用规则中“使用抵扣券购买的商品不适用退换货等售后服务”的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而且明显减轻或免除了商家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应属于无效条款。

   

  此外,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价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即使退款,经营者也应该将消费者所使用的电子折扣券一并予以退还,而非简单粗暴的“按实际支付金额”退款。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切勿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来说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否则将面临高额处罚。同时,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商法》有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分隔线----------------------------
  • 上一篇: 奔着29.9元套餐去,竟要消费1.6万? 社区律师助力社区居民解决影楼高额消费陷阱
  • 下一篇: 黄金首饰按件卖与按克卖差别大 小心别踩坑
推荐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

      8月27日,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北京...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

      8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

      为科学编制我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

      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期集...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8月24日,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

热点内容
  • 丁薛祥会见亚洲开发银行执行董事...
  • 王沪宁会见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
  • 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议长...
  • 全省创新药物研发与医疗器械开发...
  • 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启动
  • 第六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
  • 省药监局成功举办医疗器械注册大...
  • 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市药监局举办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
  • 省药品审评中心开展“一对一”指...
友情链接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纪委监委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政务网 bjzw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4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