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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保健法治 >【7号案例】“100%牛皮”挎包却掺杂PU,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吗?

【7号案例】“100%牛皮”挎包却掺杂PU,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吗?

时间:2021-05-21 来源: 作者:

  【案情简介】消费者陈先生于2021年3月8日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价值1087元的男士斜挎包,页面宣传该商品参数为“材质100%牛皮”,收到货后陈先生发现部分皮质为PU(人造革)。之后,陈先生致电平台客服反映平台的售假行为,平台以不同批次商品细节部分会有区别为由,一直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不作处理。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平台按照宣传参数提供商品,或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赔偿。

  【调解过程】省消委会接诉后,立即联系平台进行处理。2021年3月29日,平台解释称此款包来源正规合格出售,材质包身是牛皮(包括消费者上传图片挂机和标牌),里衬和肩带是聚酯纤维。对于陈先生的诉求,起初平台只提出退货或不退货补贴金额两种方案。对此,省消委会直接要求平台解释清楚陈先生购买的斜挎包宣称“材质100%牛皮”,但部分皮质是PU的问题,平台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最终,经过督导调解,平台同意退货退款及补贴1500元给陈先生,陈先生接受此方案,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根据《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以及《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案中,平台售卖的商品宣称“材质100%牛皮”,但实际有部分皮质是PU,已涉嫌销售假冒商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平台进行一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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